矿妹慢慢点头,问:“曹律师,你的经验非常丰富,以你客观的态度来看,这案子到底是什么性质?”
曹云摇头:“我对案件细节知道的不多。小郭所长虽然是我朋友,但是他们有严格规定,不能和外人透露正在侦破的案件。再者,小郭所长现在知道的也不多。”
矿妹有些无奈道:“好吧,谢谢曹律师,打扰你们,再见。”
“再见。”
一边的叶澜:“为什么不和人家说真话?”
曹云道:“她不是我的雇主,我没必要交底。”
叶澜问:“假设有人愿意贴钱请你索赔呢?”
曹云一愣:“那索赔的意义是什么?”
“就是……我宁可贴钱,也要对方贴钱,鱼死网破。”
曹云无可救药看叶澜:“井下赔五十万,矿妹自己贴五十万,我拿走一百万?神经病。”
叶澜:“仇恨的力量是强大的。”
曹云:“仇恨的力量并不愚蠢,如果有五十万的仇恨,那不如直接放弃民事索赔,法官在井下在量刑上就会从严考虑。”
叶澜恍然大悟:“对哦,还有放弃民事索赔。”
A杀了B,A为了活命,让自己的家属满足B家属的物资要求,B家属因此开出原谅书或者是相关的证明。法官在最终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死者家属的想法。同时在操作上也默认这一做法。
反过来,A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有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B家属为了复仇,就可以通过公诉人就是检控官声明,家属放弃民事索赔,强烈要求判处A死刑。这也会影响到最终判决结果。
罪犯死缓或者死刑,有时候是由受害者家属的态度来决定的。
有童鞋说,B可以不为A求情,在法庭判决之后,再提出民事索赔。这自然是可以的。但是民事索赔能获得的金钱与谅解获得金钱差距是巨大的。假设A家境一般,其个人资产也就几万块,作为B最好选择就是声明放弃民事赔偿,争取一命换一命。
假设A是富豪,家属甚至可以开出一千万,两千万的谅解金。
那这算敲诈吗?正常都不会出现敲诈的情况,因为这时候家属没请个律师来处理法律问题,那是脑袋有坑了。
敲诈:你给我一千万,我就在谅解书上签字。
非敲诈:九百万就想我谅解你?
A家属:一千万。
B家属:我在乎的不是钱,是态度,是诚意。
B家属朋友:我看算了,人死不能复生。人家态度也很诚恳,放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B家属:那好吧。
声明:从道义角度来说,调侃受害者家属绝对是错误的。这里只是说明下,敲诈和非敲诈之间的区别。简单说,你别开价,你开价涉嫌敲诈。对方开价那是诚意够不够的问题。
……
和叶澜一起旅游挺快乐的,叶澜没有什么小脾气,有脾气也拿曹云没办法。叶澜不喜欢钓鱼,但是愿意陪着曹云一起钓鱼。这不是主要的,主要是叶澜能找钓鱼的快乐,这点就很难得。
约妹子打篮球,妹子目的就是和你在一起,于是同意了。但是她只享受和你在一起的快乐,并不享受篮球的快乐。叶澜不喜欢钓鱼,甚至不喜欢去海边,因为时间一久皮肤会难受。但现在叶澜已经习惯了,甚至主动约曹云去钓鱼。
这点让曹云挺难过的,曹云知道叶澜喜欢上钓鱼,是因为陪同自己去做不喜欢做的事后,喜欢上钓鱼。曹云不喜欢这么欠账。他更希望叶澜讨厌钓鱼,拒绝去钓鱼,自己才能心安理得。
“看什么?”叶澜转头问。
“看你。”
叶澜:“哪里傻,说吧。”
曹云:“你很好看。”
“……”叶澜被这句话直接击败,曹云从来没这么说过。开口要么胡扯,要么就是损自己。一时间叶澜很难适应这个节奏。
叶澜抓耳挠腮,构思下一句话时候,新的打扰人来了。井下的妻子。
面对井下妻子的询问,曹云仍旧话只说三分。曹云告知井下妻子,井下面临三种情况。并不具体说明和解释井下偏向哪种情况。这是律师中一个‘潜水规则’(娱乐圈的规则关我屁事,为什么我就不能用这个词?)。就算看起来是必胜的案子,也绝对不能向雇主打包票。任何向雇主打包票必赢的律师,都是山寨律师。如同江湖游医宣传:药到病除,几天之内肯定痊愈。
井下妻子提出了聘请曹云为井下律师的想法,对,是想法。她在犹豫,她没有主见。儿女们的意思是,要为井下请好律师。井下妻子不知道曹云是不是好律师,只是因为曹云是岛上目前唯一的律师。井下的儿女显然没听说过曹云,他们表示不要在岛上请律师,那种律师水平肯定有限。他们会从东唐找好律师。
面对井下妻子的询问,曹云开出了三百万的价格。假设井下无责,他要三百万。假设井下过失致人死亡罪,他拿一百万。假设井下被定为故意杀人罪,他分文不拿。
曹云觉得自己报价很公道。井下家不缺三百万。如果普通家庭,曹云是不建议找自己的,同时也会推荐物美价廉的律师。曹云承认自己很自私,他希望钱多活少,标准不能破,破了自己定的规则,那自己就没有规则。
就井下案来看,过失致人死亡罪曹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这罪名是三年到七年,情节较轻的话是三年以下。以客观情况来看,井下即使被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也肯定会从轻处罚,因为那是他的家。再考虑到井下年纪情况,最终缓刑的可能极大。民诉来说,责任三七或者四六,按照赔偿标准,也就十来万。
相对来说要无责就非常困难,毕竟有客观的证据在。在井下被砸玻璃后第二天,井下购买电猫。严格来说这已经涉嫌故意杀人。
井下妻子对钱敏感,更对罪名敏感。她敏锐感觉到曹云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基础去争取无责,这点让她非常不满意。借口要和孩子再商议,和曹云告辞离开了海边。
虽然两家都找了曹云,但是两家人都没有聘请曹云。
对此叶澜很惋惜:“他们不知道你是东唐最好的律师……干嘛这么看我?”
曹云看叶澜:“第一次有人这么夸我。我都不好意思承认。”
“承认什么?”
“东唐最好的律师。”
叶澜道:“我觉得你是呀。”
一个美女如此肯定的要求你接受你是最好的,这种感觉实在太膨胀了。不过可以结婚,但是不能谈恋爱。所以曹云转移了话题:“我觉得井下情况不妙。”
叶澜:“为什么?”
曹云道:“矿石家属不着急是对的。井下相反,井下家属还在磨蹭寻找更好的律师。检控官都来了,已经说明了司法部门怀疑井下故意杀人。更有意思是九尾良子并没有提出指控,只开出刑拘通知书。大宇岛又没什么好玩的,她竟然愿意留这么久。耐人寻味。”
叶澜:“为什么?”她喜欢配合曹云,更多是她确实好奇,这是为什么呢?
曹云道:“一旦检方提出指控。一要移交嫌疑犯到看守所,要送到镇里或者是城里。二,警方会提醒家属要找律师,如果家属没钱找律师,警方会帮助他们将会向法援求助。一旦提出指控,基本就定案了。”
指控通知书在高岩称为逮捕通知书。作为嫌疑人,有可能收到警方有权开出的最轻拘传到最重的刑拘通知书。刑拘是案件还在侦查期间,警察对重大嫌疑犯采取的一种控制人身目田的手段。逮捕就是指控,逮捕通知书就会写出指控的罪名。一旦出逮捕通知书基本上是要上庭了。
第三百四十八章 东方小案(上)
为了蹭直升机,曹云多欣赏了几天海岛风光。这几天和叶澜骑车,钓鱼,游泳,潜水,感情就不提了,就这样了哈。
一早,小郭敲门,开门的是叶澜。叶澜睡眼朦胧:“猪还在睡,进来吧。”
叶澜拉开窗帘,曹云烦躁的翻身:“最讨厌早起的人。”问题是叶澜和曹云住一起了吗?目前还不确定。情况反正就是这个情况。
小郭:“昨天晚上检方正式对井下提出指控:故意杀人罪。”
曹云坐起来:“意思是今天直升机可以回去了是吗?九尾良子好意思,直升机用这么久。”
小郭:“直升机是九尾良子爸爸的。”
草了!自己也要买一架。有钱不花,过期通膨。
叶澜提醒道:“重点应该是检方提出指控。”
关我屁事,曹云伸个懒腰,道:“九尾良子是比较优秀检控官,她提出指控,就代表她认为证据已经足够了。井下律师到底是谁?”
小郭道:“据说原本要请令狐兰,令狐兰在欧洲渡假。欧阳逸手上好几单案子。最后是银河的何英接了案。也就昨晚的事。何英今天早上才出发来大宇岛。人今天就要送到名唐去了。”
曹云笑喷:“别告诉他,让他坐十二个小时的船。”
叶澜:“我更好奇警方掌握了什么证据?”
小郭道:“口供,井下承认购买电猫是要对付半夜打扰自己的卖派人。”
曹云皱眉:“他应该没有承认自己想杀人吧?”
小郭:“这倒没有。”
曹云道:“那还有翻案的可能,不过现在最好的情况就是过失致人死亡。根据南宫腾飞所说,何英擅长拍马。帮银河董事高管们处理案子非常坚决,所以才有银河律师所合伙人的地位。南宫腾飞告诉我,何英的水平其实很一般。我还挺喜欢井下这人的,没想到这么倒霉找何英当律师。他儿女是想弄死他吧?”
叶澜道:“不是啊,我听说何英是东唐十大律师之一。”
“十大?”我怎么没听说?
叶澜道:“是东唐法学院和东唐大学法律系学生搞的一个排名,何英在民事榜上排名第八,在刑事案榜单上排名第四。”
曹云关心问:“我呢?”
叶澜道:“很奇怪的是,你在东唐大学法律系的排名非常高,民事仅次于南宫腾飞,刑事仅次于欧阳逸。但是在东唐法学院排名中,你没在20名之内。”
曹云道:“正常,东唐大学法律系客座教授是司徒岩,他一直在帮我吹牛皮。”
小郭:“曹律师,你说一名律师真的会影响刑事案件的胜负吗?原本要被判处死刑的人,结果因为有一位好律师,他无罪释放了。原本无罪的人,因为他没有好律师,结果坐牢了。”
曹云道:“你千万不要被新闻误导,这种事会成为新闻,说明很罕见。律师很重要,但是律师也没办法从清水中抓鱼。还是那句话,律师只是魔术师,不是魔法师。井下这个案子,三种可能哪种可能都说的过去,这种情况就需要好律师。有些事实清楚的案子,好律师并不比普通律师能做更多。”
小郭:“我忘了说正事,九尾检察官飞机坐不下,她让我通知你一声。”
“我去!”曹云抓头。
小郭:“我可以帮你联系一架小飞机,费用比较高,可能需要数万,甚至可能十多万。”飞一趟不需要那么多钱,又不是涡轮喷气式小飞机。但是人家要赚钱,人家赚的就是有钱人的钱,不以万为单位开价,都对不起乘客的身家。
“十多万啊?”曹云犹豫:“一个人?她可以坐船回去。”
死渣男!叶澜拿枕头横拍了过去。
“别打,我错了。我电话。”曹云接电话:“你好,哪位?”
“曹律师,我是白梦楼。东方先生希望能邀约你晚上一起吃晚饭。”
曹云本不喜欢饭局,和东方混熟对自己业务增长帮助不大。东方一种案子是商务纠纷,这种案子不是律师所能拿下来的。第二种案子是牵扯到刑事案,人家不会把宝押在一个人身上,肯定是律师团。东方同时是宇宙律师所的第二还是第三大股东。
交朋友?不好,不喜欢。因为财富悬殊的差距,自然而然的产生阶级落差感。别说曹云,就算孙雪衣见到东方都得毕恭毕敬。
比如老马约你吃饭,吃吗?好像也不太好意思让他把资产和你平均一下。赚不到钱,饭局还得听说教,吃的难受,为什么要吃?
但人家有飞机啊!
曹云:“我非常乐意。不过我现在人在大宇岛,原本今天要返回东唐。没想到飞机出了问题,你知道的,我晕船。六个小时挺可怕的。”
白梦楼:“小事,大宇岛是吗?我让驾驶员去接你,我就把你的电话给他,让他和你联系可以吗?”
曹云:“这多不好意思?”
白梦楼道:“只是小事,那我就恭候曹律师大驾。”
曹云:“那麻烦你了。”
曹云挂电话:“为了蹭飞机,我又要去惹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