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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TXT全集下载_112(2/2)

老板道:“就此事我咨询过我们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他告诉我,最好的方式是和解,由扇美赔偿一部分金钱。我们公司不打算追究扇美的责任,已经给扇美的酬金也没有打算索回。”

曹云道:“所谓的常年法律顾问,就是每年交千把块钱,遇见法律问题进行咨询的律师。老板你认为打一个官司需要多少钱吗?”

老板反问:“你是说我的法律顾问欺骗我?”

曹云道:“不,我认为一两千元的年费不值得让你的律师费心。另外本案的收益很少,麻烦比较多,除了我这位好律师外,我不觉得有律师愿意接这案子。目前估算过损失了吗?”

老板道:“扇美的新漫画还是比较有人气的,但是我和你说实话,漫画界盗版业猖獗,并且漫画社实在太多了。扇美在网络上连载,付费的读者始终是占少部分。加上我们公司并不是大公司,本身流量就不足。按照我的估算,一期大约两个月,扣除扇美的酬劳后,税后一期漫画公司可以赚五万到八万元。”钱太少了,不值得去打官司。

曹云道:“你现在签字,你还是可以赚到钱。”

老板:“你可以告诉我你准备怎么利用这份委托书。”

曹云摇头:“对不起老板,我现在说了,恐怕我的胜算就不高了。”

老板有些不满后仰靠在沙发上,似乎想起什么:“你叫曹云?烈焰曹云?”

曹云谦虚道:“是的。”

“哇,不好意思。”老板忙站起来喊接待员送茶水,而后和曹云再握手,态度转变的非常热情:“不好意思,我真没有想到曹律师你会跑这样的小案。”

曹云苦笑:“没办法,扇美是我女朋友的姐姐。”

衣美看曹云。曹云心想:看你妹啊!那你要我怎么解释?从律师委员会开始说起吗?

……

老板很爽快的签署了委托书,并且将三人送上汽车。

一上车,衣美就耐不住问:“为什么说我是你女朋友?”

曹云看委托书,回答:“方便办事。”

“你想占我便宜?”

曹云:“想。”

面对曹云直接的回答,衣美反而不知道怎么说了,傻愣了许久。

司马落:“去哪?”

曹云:“到分局,我们要报案。”

……

警方报案接待员很公式和曹云他们握手,请他们落座,询问他们要报什么案。假设报案信息比较模糊,他会把资料收集汇总,交给警局相关负责人,由负责人和曹云他们联系,以确定是否进行调查。如果信息很明显,会立刻通知相关负责人。

但这次的信息是明显还是模糊呢?接待员不好判断。

曹云道:“情况就是这样,疯狂漫画社怀疑前员工一河涉嫌盗窃公司商业机密,也就是扇美小姐的漫画手稿,作为漫画社的委托律师,我恳请分局立案调查。”

接待员问:“有没有实质的证据?能说明一些问题的证据。”

曹云道:“我原本打算收集扇美粉丝的评论,扇美就手稿少部分内容和部分粉丝进行过讨论。虽然内容太少,不足以作为证据,但我相信足够警方插手立案调查。”

接待员道:“对不起,麻烦你先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可以吗?”

曹云道:“警方应该更有时间,更有经验的收集相关证据。”

接待员回答:“曹律师,我知道你是很有名的律师。但按照警局规定,你必须拿出一些东西来,我们才能判断是否立案。”

曹云问:“人证行吗?就有现成的。”

衣美立刻坐好,咳嗽,清嗓子,组织语言,准备出场。

接待员点头:“如果有说服力当然可以。”

曹云一指:“他叫司马落,有说服力吗?”

接待员看向一边耷拉脑袋的司马落,惊讶:“检控官司马落?”

“喂,抬起头来。”

司马落抬头,微笑:“我现在……”

曹云直接打断:“可以吗?”

接待员点头:“当然,我会立刻将案件转给搜查三课的白领犯罪调查科。”

曹云站起来,和接待员握手:“谢谢,谢谢。”

……

司马落忧郁的开着汽车,曹云在副驾驶座上看手机,衣美一肚子的问题,但是曹云已经习惯了她的节奏,任何问题,都以哦?咦?嗯?来回答。

司马落:“原来被人卖的感觉是这样的。”

曹云:“高兴?”

司马落大怒:“你才高兴,你全家都高兴。”

曹云:“最少你有被卖的资格。后座那位,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

衣美:“你说我?”

曹云:“嗯?”

司马落:“曹云,你这么操作是违规的。”

曹云道:“我没违规,你有。放心了,这案子本就是小案,我也确实打算通过扇美粉丝收集信息,相信我,一定可以立案。既然有你在,我就跳过这个环节。另外,难道你就一直生闷气,没学到点东西?”

司马落反问:“能学到什么东西?”

曹云道:“物尽其用。在检控官指控中有一个通病。你们掌握的证据太多了,掌握的证据很全面,就因为如此,所以你们才会提出指控。但是又因为如此,你们始终找不到重点,只能被动的等待辩护律师攻击。如同游戏一样,你开了金钟罩,辩护律师来打你,要么是辩护律师累死,要么是你的金钟罩被破。为什么你们没考虑到进攻呢?”

司马落问:“怎么进攻?”

曹云道:“曹家兵法之物尽其用第一策:坐地起价。抢夺和抢劫。嫌犯被控抢夺,你就可以通过提问,努力的提升其犯罪等级,将抢夺转变为抢劫。这时候对方会和你在这个新战场进行厮杀。你的目的只是为了定嫌犯的抢夺罪。嫌犯称手包是地上捡得,辩方律师说明,很可能是抢夺犯抢夺手包后,遗落在某个地点,被被告无意中拾取。”

曹云道:“是不是被告捡到的?不着急。我们首先要明确是抢夺罪还是抢劫罪。辩护律师会说,控诉的罪名是抢夺罪。你可以说,我今天很开心,决定升级成抢劫罪……”

司马落:“你才会这么说。”什么鬼?

“没幽默感。你就说早上重新看过资料之后,你认为提出抢劫罪比较合适,原因是受害者受到了惊吓。精神受到惊吓和身体受到伤害,都属于对人本身的伤害。”

这里又出现一个法律问题,公诉人或者检控官有权当庭改变指控罪名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法官有权改变指控罪名,当法官读取足够信息,认为检方提出的指控不合适,会当庭要求改变指控罪名。

真实案例中,一村委拿了村款,被检方指控贪污告上法庭。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认为,村委不符合贪污罪的主体,不能指控贪污罪,而应该指控职务侵占罪。

第三百一十八章 学习(下)

曹云道:“这时候辩方律师就尴尬了,他如果全力和你争辩抢夺罪和抢劫罪,就必须承认被告是抢夺者。他不争夺的话,被告就有可能被控抢劫罪。通常来说,检方会提出指控是掌握有优势资源的,实际证据的。我如果是辩护律师,我不会侥幸的认为被告有可能脱罪,我必须和你争辩抢夺罪还是抢劫罪。两者的罪行完全不一样,刑期也是天差地别。好,遇见南宫腾飞这样的老油子,未必有效,但是你要想一个问题,你吃亏了吗?你没有吃亏,你仍旧可以继续指控抢夺罪。这就叫物尽其用。”

司马落感觉挺有意思的,但是总感觉是不是太无耻了点。曹云的说法可以具体化到一百块钱,司马落有五十块,被告有五十块。司马落在不丢失自己五十块的基础下,尽可能的去抢被告的五十块。能抢到多少算多少,抢不到我也没损失。

这是要做笔记的,这个想法很好。司马落态度立刻转变:“曹律师,晚上吃什么?我请客。”

曹云:“吃是小事,你随便叫个自助餐,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司马落擦把汗:“曹律师,我的收入和你们不能比,不能动不动就自助餐。”请酒店到律师所布置自助餐,很贵的好不好?

曹云道:“司马,有句老话说的好,吃亏是福。你刚才很不高兴,我能理解。但是你只是不高兴,我就不理解了。难道你就没有发现一些东西吗?正常来说,司马你有这个脑子。但是你生气了,生气的人是没有脑子的,他们会有强烈的主观意愿排斥任何对他们不利的信息。顺便说一句,激怒检控官也是律师的一个策略。反过来,你就没想过怎么激怒被告,激怒辩方证人,激怒辩方律师吗?”

司马落若有所思。

曹云再问:“值得自助餐吗?”

司马落苦笑:“我明白了。那……这吃亏又能学到什么?”

曹云道:“书非借不能读也,没有惨痛的付出,你怎么能努力的学习和思考呢?你花一千块买马,和你倾家荡产买马,两种状态能一样吗?”

司马落想了一会:“有没有可能你就是想吃自助餐,所以才忽悠我呢?”

曹云惊叹鼓掌:“你看,这就有效果了,竟然一眼看破了我的心思。”

司马落不知道怎么用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自己应该感谢曹云,还是一脚踹死曹云?

……

接下去就要和石梅、一河和高尚漫画社进行会谈。就曹云来说,他并不希望打官司。官司打赢了也没有利益点。这也是司徒岩建议衣美不打官司的原因。

又是一个法律问题。

很多人不清楚抄袭是什么罪,是违法还是犯罪,或者是民诉。

按照法律规定,以盈利为目的的抄袭属于违法行为,比如一些网站转载虾的书,就属于违法行为,其盈利点在网站的流量。虽然虾的书不能贡献多少流量。一旦抄袭盈利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也就是刑事罪。(高岩)

本案是抄袭吗?不一定,侵权,抄袭和咋骗的因素都存在。如果民诉,曹云会告侵权,而不是抄袭。因为石梅现在还没有正式连载漫画,还没有盈利,就算抄袭官司打赢了,赔偿也很少。侵权则不一样,侵权可以要求赔偿自身所有的损失。但如果告侵权,也有一个缺点。

侵权属于违法行为,民事责任范畴,除非侵权行为具备严重社会危害性,否则不属于刑责范围。实际上,是违法还是犯罪,区分点在于是否对社会存在有比较严重的危害性。

如果曹云控告抄袭,官司赢了,扇美获得的利益很少。如果曹云告侵权,对方不会畏惧,因为不用坐牢。所以曹云舍弃了石梅,转而对一河下手。一河的弱势在于他涉嫌职务犯罪。

四方会谈,曹云也不想浪费时间,直接说明了目前的情况,道:“现在是我方提出的协商条件,条件一:赔偿扇美小姐五十万元。条件二:纸质文字形式承认扇美为哀夏魔力系统和世界观为原始作者。条件三:承诺不再侵犯扇美小姐的著作权。我能提供的是,撤销立案申请。商业信息盗窃案属于轻罪,从申请到最后批准立案的时间在一到三天之间。不过作为一名小有名气的律师,我相信明天上午就会收到立案通知。几位不是法盲,应该知道,刑事案一旦立案,我是无法阻止调查的。在刑事案结果出来之前,我也不能就相关案件提出民诉。”

曹云看手机:“现在是下午五点,六点之前请给我回复。顺便说一下,我不想事情太麻烦,否则我应该等司法机构对案件有明确判决后,再进行民事索赔。相信我,在有刑事判决的基础上,我要的不会是五十万,最少翻十倍。”

曹云:“接下去你们自己商议,我在会议室外等你们的回复,一会见。”曹云礼貌微笑点头,和衣美离开会议室。这次司马落是打死都不进去了。曹云偏偏这次没打算利用他,如果曹云说明司马落检察官身份,很可能会被倒打一耙。

……

在高尚漫画社的茶几坐下,接待员送来了水,衣美问曹云:“他们会答应吗?”

曹云道:“我不太在乎他们是不是会答应,我今天纯粹是义务工,你们也没多少钱可以给我。如果他们不答应,那就不一样了。等刑事判决书下来之后,你们可以委托我为律师。不需要你们给律师费,我只要你们索赔金额的30%就可以了。他们答应,这事情就结束了。他们不答应,我有钱赚。”

司马落一边问:“警方立案好像是没有问题了,但是你有把握警方一定能找到证据,最终将一河定罪?”

曹云道:“白领调查科能不能找到证据我不太肯定。但我相信搜查一课要查这样的小案子,那是手到擒来。”

司马落反对:“搜查一课凭什么介入这种案子?”

曹云笑嘻嘻:“因为我的面子。”不应该说面子,准确来说应该是有利用价值,曹云对搜查一课未来有不确定的协助和帮助价值。搜查一课调查这种小案是违反规定,但不违反法律,和李龙说明,李龙肯定愿意给曹云一个顺水人情。

曹云也没想欠人人情,不过如果一河死不认罪,白领犯罪调查科又比较笨的话,那就没有选择了。有时候人是被一步步逼到一个境地的。

这时候两位男子进入会议室,在会议室沟通十分钟后,一名男子请曹云到一边谈:“曹律师,五十万是不是太过份了?”

当然过份,哥是坐地起价,你可以落地还钱。还多少就看你这位律师的本事。曹云道:“王律师,对受害者的伤害我就不废话了。就他们利益来说五十万是不多的。”

王律师道:“目前还没有造成实质严重的伤害,你看……”

曹云:“你认为多少比较合适?”

王律师:“两万怎么样?”

虽然卧槽,但这律师不错。

曹云笑了起来,想了一会道:“看来王律师也是同道中人,我直接说底价,十五万,一个很合适的价格。”

王律师想了一会:“曹律师是大律师,人称曹百万。不要为难我们混口饭吃的小律师好不好?”

曹云:“你说……”

王律师:“十万,立刻转账。”

曹云无奈,伸手和王律师握手:“你不应该是小律师。”

王律师和曹云握手,笑道:“曹律师见笑。我是银河的专座律师,出版社老板是我姐夫。”

曹云呵呵笑:“我就说嘛……衣美,你过来。”

王律师商议很客气,但是曹云能知道王律师退让了。王律师多次看向司马落,这是曹云一个麻烦点。成也司马,败也司马。王律师通过看司马落给曹云施加了压力,同时在态度和言语上丝毫没给曹云压力,把台阶完全放好等曹云下来。

这是一个弱势律师的正常协商态度,王律师作为银河专座律师。他知道一旦立案,不仅是石梅和一河,就连高尚出版社都会牵扯进去,加上对手是曹云,王律师也没有太多信心。但同时王律师是以退为进,他保留有反击的能力,也就是曹云一时疏忽的司马落。律师和检察官一起办案,可以做很多文章。

这时候就应该下台阶,没必要你死我活。王律师特别说明,出版社老板是他姐夫,代表了私人关系。一来是承曹云的情,二来表达自己底线。为了自己姐夫,他可以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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