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面向陪审团道:“我们没有在厨房发现喷溅的血液,甚至没有发现血液,也就是说,野子自己切手指的现场肯定不在厨房,那会是客厅还是浴室?请注意证人所说,是一刀砍下手指,砍的痕迹在哪呢?难道野子已经厉害到凌空砍下手指的境界吗?”
曹云道:“也许是野子的帮凶,在家外协助砍下的手指呢?”
这是典型的钻牛角尖。检察官笑了,面对陪审团:“我只能说辩方律师的脑洞无比的新奇。”钻牛角尖,就算是铁案也能钻的。比如有人目击A将匕首从B胸膛拔出来,B的律师可以说,A故意用生命陷害B,用言语引诱B摸上匕首,B因为初次见这种场面,下意识的听从伤者的话语,A拔出了匕首,B刚好接过匕首,恰巧被证人看见了这一幕。
陪审席上一片轻声交头接耳。
在听审席上的令狐兰侧身对令狐恬儿道:“曹云如果只有这一手,恐怕不行了。陪审团态度表示他们相信野子已经死了,不会接受曹云钻牛角尖式的狡辩。”
曹云听周边窃窃私语,深出口气,道:“我没有问题问证人,如果可以,我想请我的证人出庭作证。”
检察官点头,表示他也没有问题了。
曹云回到位置上,接过高山杏毛巾擦掉脸上汗水,道:“这个检察官很难搞。”
曹云在高岩市没有上庭的记录,在东唐虽然接触过的松本案也有陪审团,但是曹云的切入点非常狠,主导了案件的进展,对方检察官被奇招打的根本没法还手。这次显然不一样,对方检察官的功课做的非常足。
曹云看过去,检察官似乎很善意的对曹云笑了笑,看的出来他也不轻松,头发都湿了。不管怎么说,第一回合他是赢家。
……
曹云第一位证人是上泉的邻居。
曹云只有一个主要问题:“你最后见到野子是什么时候?”
邻居回答:“X1号(家暴当日,也被怀疑野子被分尸的当晚,第二天傍晚上泉报警野子失踪)晚上十一点多,野子一个人在后院草地吸烟。我知道她被上泉打了,关心的询问了几句,野子告诉我没事,上泉已经向她道歉。”
曹云问:“野子经常在后院吸烟吗?”
邻居回答:“是的,野子自己说过,上泉不吸烟,她照顾上泉的健康。他们后院有一个专门野子抽烟用的小亭子,还有座椅和烟灰缸。我和野子做了一年多的邻居,只见过她在后院抽烟。”
曹云再问:“X1号最后见上泉是什么时候?”
邻居回答:“上泉心情似乎不好,晚饭后就看他一个人在房子正门门口看书,一直到晚上十点多左右。”
曹云对法官道:“我的问题问完了。”
法官看检察官:“检控方有什么问题要询问证人?”
检察官回答:“没有。”他有些莫名其妙,这说明什么呢?这个问题出现在邻居的笔录上。
曹云道:“我希望法官同意传唤第二位证人。”
“传辩方第二位证人。”
……
曹云的第二位证人是街口卖早餐的大婶。
曹云问:“请问案发当天,也就是X2号早上,你是否见到过上泉?”
大婶回答:“见过,应该是六点五十八分,反正是将近七点,他向我买了简易快餐套。”
“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曹云问。
大婶回答:“他赶着去公司,牛奶没接稳掉地上。犹豫我先插入了吸管,牛奶流出来。我要给他换一盒,他说不用,用手清洁一下牛奶吸管就匆忙的开车离开。他刚走,教堂的钟就响了,当时是七点整。”
曹云道:“我问完了。”
法官:要不要?
检察官:要不起,过。
曹云想证明什么?检察官这次是真的看不懂了,X1号晚上十一点半到X2号早上七点,上泉没有证人。
第八十七章 组合拳(下)
曹云第三位证人是上泉同公司的同事。
上泉是某金融公司某部门的部长,相当于部门主管,算是中高管,同事是他的下属。
曹云:“你们部门几点上班?”
同事:“早上八点。”
曹云:“X2号,上泉几点到公司?”
同事道:“八点之前。”
曹云:“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
同事道:“如果有人迟到,我一定会记得很清楚。”
曹云:“上泉家到公司,以最快的交通工具需要多长时间?”
同事回答:“我开车去过部长家,三十八分钟。”
曹云再问:“如果是早高峰呢?”
同事回答:“那就不好说了,最少需要四五十分钟。”
曹云点头,问:“X2号上泉有什么具体工作?”
同事:“当天我们部门要前往九区某区域进行街道广告宣传,派送传单和自己的名片,希望收到名片的人能到我们公司购买我们的投资产品。并且对有意向投资的人一对一的说明风险和收益。”
曹云:“到几点?”
同事:“十一点三十分。”
曹云:“然后呢?”
同事:“部长请客,请大家去雅座吃饭。吃过饭后,我们就在雅座休息了一个多小时,加上吃饭时间就两个小时。接着前往附近的市场进行宣传,宣传目标是摊位的商贩。”
曹云问:“就休息一个多小时,工作很幸苦。”
同事:“幸苦是应该的,在经济好的时候,客户会源源不断会找上门。当经济不好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去找客户。”
曹云问:“有谁偷懒吗?比如上泉?”
同事:“绝对没有,上泉部长对自己的要求非常严格,对我们的要求也很严格。”
曹云:“几点下班。”
同事:“考虑到大家都非常疲劳,体力不支。毕竟一直在走,一直在说话,几乎没坐的时间。上泉部长让我们五点下班。”
曹云点头:“法官大人,我问完了。”
法官:你要不要啊?
检察官:PASS。他翻看曹云下一位证人,隐约读出曹云的意图。
……
曹云的第四位证人是上泉的健身教练。
曹云:“你好,请问你怎么评价上泉的体力?”
健身教练回答:“他的体力非常差,我认为他在大学毕业后,就没有锻炼过身体。据说他参加公司组织的登山,简直是一团糟。也就是这个原因,他在三个月前报名健身。”
曹云问:“有多遭?”
健身教练回答:“举例说,他的自由泳动作非常标准,但是他无法游完半圈,也就是二十五米,即使在我逼迫下游完一次二十五米,他喘的如同一只老牛一般。”
曹云问:“在你的锻炼之下,他的体力是否有恢复?”
健身教练摇头:“他两周才来一次,怎么可能恢复体力呢?”
曹云问:“上泉最后一次去健身是什么时候?”
健身教练回答:“XX号(案发前三天),动感单车八分钟,他就不行了。我以为他偷懒,有些生气,告诉他这样是不行的,他说他真的骑不动。我让俱乐部的医生检查,确认他确实体力透支。”
曹云问:“会不会健身之前,他做了大量的耗费体力的运动?”
健身教练回答:“不,我们是午饭时候偶遇,提起了他健身的事。他精神很好,和我打哈哈,饭后他请客我们做了‘安磨’和桑拿。期间我一直在劝说他,甚至告诉他,这种体力已经无法应付正常的夫妻生活,他才和我一起去健身房。不过,我那句话只刺激了他一时……唉……”
曹云问:“就你对他的了解,我问个问题。他忙碌一天没有休息,晚上十一点半后杀了一个人,这人体重五十二公斤。他把人用剔骨刀分尸,并且开车到东郊桥抛尸,清洗客厅和浴室。第二天早上,他七点上班,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除中途吃饭休息两个小时外,一直在发传单,在和人沟通,宣传……他的体力能做到吗?”
健身教练立刻回答:“绝对不可能,我不知道他杀人分尸需要耗费多少时间,如果他严重缺乏睡眠的话,上班上午就应该会昏倒。”
曹云面对法官道:“上泉在大学期间受过一定的医疗培训,我们就假设他对人体构造非常了解。他用一把剔骨刀分尸野子……”
曹云做出刚才检察官剁的动作:“要一个半小时吗?还要清理地面,浴室,还要抛尸,需要一个半小时吗?三个小时,最快情况下,上泉是凌晨两点半才上床休息。即使不洗漱,不穿衣服,立刻睡着,他只休息了四个多小时就要应付X2一整天高强度的工作。X1也就是当天清晨夫妻爆发争吵,打架,去警局,录口供,被教育……直到傍晚才回家,晚上上泉郁闷在门口看书,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分尸是个重体力活,要搬运,要打包,而且使用的还是剔骨刀,即使不是剔骨刀,最少不是电锯,否则深更半夜邻居能听见。”
曹云:“我手上还有他投保时候的体检报告,高血脂,高血糖,脂肪肝。这样一位中年胖子有体力支撑他完成所有的事吗?同时我还要提醒,上泉在报警当天晚上就被拘捕,并且验尿验血,没有发现任何兴奋剂成份,根据警方报告,拘捕当晚他一夜无眠,第二天午饭后才休息。”
曹云:“谢谢,我问完了。”
法官:你要不要?
不要也得要,人家就剩一张牌了。
检察官走到健身教练面前:“以你的观察和专业的能力来说,上泉有没有可能存在伪装自己体力的行为?”
健身教练回答:“绝对不可能,我们俱乐部有专职医生。每次我也不相信才三十五岁的他体力会这么差,但是医生告诉我,他已经很努力。”
检察官深吸口气:“我没有问题了。”
不要说陪审团,就连检察官也觉得上泉不可能有体力支撑完成两天所做的一切。因为有体检报告,他早知道上泉体力差,只不过没想到把时间线全部联系在一起。当然以检察官的立场,不会从开罪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钻牛角尖:除非上泉有帮手。
即使有帮手,首先要证明帮手的存在。帮手肯定是杀人分尸的那个,肯定要先抓帮手才能定上泉的罪。反过来说,真有帮手,上泉应该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据。
第八十八章 逼债
第二次开庭。
还没有进入程序,检察官将手掌直举到自己脸平行,手掌向着法官,站起来道:“法官大人,根据我们全面了解,上泉的体力确实不好,检方认为他不可能独立完成两天内所有的事情。建议把案件发回警局重新调查。”
曹云和陆一航击掌,准备和高山杏拥抱,高山杏很没默契的手掌已到,盖在了曹云脸上。曹云苦笑着,又开心的和高山杏再次击掌。
曹云在第一次见到上泉时候,就知道这家伙体力不好。这种人一般来说是不会想到分尸,就算背后有镜头,上泉也必须亲自分尸。不仅需要相当多的体力,而且考虑上泉的心理承受能力,分尸期间他能把肠子都吐出来。
曹云只要全面的证实上泉时间线,就可以打败对方。那曹云为什么不在开庭后,就立刻切入正题呢?
曹云请客吃饭,面对云隐这个问题,曹云回答:“本想最快时间结束战斗,那就不需要一位位证人出场,问的口干舌燥……顺便的,我也想见识下东唐检察官的能力。”没有人知道曹云其实并不喜欢这个结果。
“结论是?”
“确实不错,我认为最少今天的主控官实力不亚于一位有名气的律师。”曹云道:“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寒子,刚才电话打不通……有件很重要的事需要你的帮助……耍‘刘莽’……喂,我是让你当刘莽……”
……
由于检方承认上泉缺乏杀死野子的条件,于是本案发回搜查三课调查,上泉自然也被无罪释放。
数天后,上泉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办好手续后,到达保险公司地下停车场的上泉心情非常好,脸带笑容的拉开自己汽车驾驶位的车门,发现车内有人。
上泉后退一步:“你们是谁,为什么在我车上?”
寒子叼着香烟从副驾驶位置下车,从口袋拿出一张纸:“有人让你还钱。”
“还钱,我没有欠钱。”上泉回答,后座两个男子下车。
寒子将纸一折,伸手递过去。上泉警惕的慢慢靠近,而后接过纸,用手机光线看了几眼,愤怒道:“这简直太过份了,我和律师所的协议是,我收到保险公司理赔金之后的十天工作日之内,将律师费打到指定账户。今天我才办好手续。”
寒子道:“我不知道,这是曹律师给我的委托书,委托我向你要钱,给钱,大叔。”
上泉道:“我警告你们,马上离开,否则我报警。”
寒子道:“报警?好啊,我只是个要钱的。”
“草。”上泉趁机进入汽车驾驶位,立刻锁上车门,按喇叭走人。
汽车开出停车场,到了第一个红灯处,一辆黑色汽车并排停下,寒子摇下玻璃,手上拿了委托书,盯着上泉。
“神经病。”上泉摇上窗户拨打电话:“高山律师所吗?你们老板在不在?”
高山杏很快接电话:“你好。”
“我是上泉,什么意思?我们协议上说明,我拿到理赔金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你们账户汇出律师费。”
高山杏一愣:“没错啊。”
上泉道:“可是你们的曹律师委托了东黑来追债,我刚刚办好理赔手续,他们就在保险公司的停车场等我。”
“对不起,对不起。”高山杏忙道歉:“曹云……曹云……”
接线生道:“老板,曹律师十几分钟前打来电话,说高岩有事,回去几天,马上上飞机。”
纳尼?高山杏拿自己手机拨打曹云电话,果不其然,手机已经关机。曹云用的是本地卡,没有开通国际服务,也就是说他到了高岩是无法通过手机联系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