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大娘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还没被追上,就要被累死了。
好在前面出现了一群乞丐,公孙大娘忽然洒出一大把金钱出来,在天上在地上,引起乞丐们一哄而上。
李志常停下了,这些乞丐太过疯狂,要是不要命的向他扑过来,可是不美。毕竟他是个爱干净的人,尽管他很懒。
公孙大娘趁着这一下,终于摆脱了李志常。
李志常望着公孙大娘远去的背影,轻轻笑道:“你的味道我记住了。”只是这句话声音太低,除了他自己只怕也没有人听得见。公孙大娘的轻功固然高,可是这并不代表李志常就追不上。
平南王府里面南王世子正在练剑,他的剑法十分齐整,隐然间有王者之气。作为一个天皇贵胄,能把剑法练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可是即使这样又如何,他父亲是藩王,他将来也会是藩王,他永远都不能离开这片天地,再高明的剑法,再惊人的才华都得不到施展,这就是他的命运。
院中的枫叶悄然落下,平南王世子手中的剑丝毫不停歇,一剑又一剑,枫叶围绕他的剑盘旋落下,到最后他收剑而立的时候,地上的枫叶组成一个大大的君字。
王府的管家在旁边赞叹的拍手,似乎在说小王爷的剑法当真是厉害极了。
早有下人递来毛巾,平南王世子擦干额头的汗水,淡定道:“京城那边有什么消息传来。”
管家道:“海公公已经死了。”
小王爷道:“很好,如果我们这些藩王府没有什么小动作,我那位堂兄恐怕才真是寝食难安了。”
如果李志常在这就会发现这位小王爷和他先前遇到那个年轻人长得一摸一样。
花满楼住在布满鲜花的阁楼上,他热爱鲜花那浓烈的香气,那是生命的气息。住在这样的楼阁上,他的生命里会充满阳光。
这已经是黄昏的时候,这也是他一天最爱的时辰,不算炽烈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很温暖。晚风习习,更是柔软。
如此美妙宁静的黄昏,若非是上天赐给他生命,他又怎么能享受到这一切美好。
这时候他听到楼下有一个脚步声,一个陌生的脚步声。很少有人在这个时候上楼。纵使他不说,他家的下人也绝不会放外人进入这里。能来到这里的人,往往都很有本事,当然也往往是他的朋友。不是因为他的朋友有本事才能成为他的朋友,而是他的朋友必然很有本事。
可是如今这个上楼的人,的确很有本事,但绝不是他的朋友。
来人是一个身穿月白色衣服的年轻人,他腰间一口漆黑如墨的宝剑十分扎眼。来人是李志常,当然花满楼现在还不认识他。
李志常瞧着这个男子,看着他你就知道什么是生命,什么是阳光,这是一个充满生机的男子,也是一个睿智的男子。
李志常道:“能不能请我喝一杯酒。”
花满楼开口了,他道:“能。“
李志常道:“可是好酒”
花满楼道:“绝对是最好的酒。”
李志常除了让花满楼请他喝酒以外,什么也没说。或许正因为这样,花满楼才愿意请他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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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花凋
花满楼很乐意去帮助别人,但很少请人喝酒,除非那个人是他的朋友。
岂非他现在把李志常当成了朋友。
这世上总有那么些人,只需要一句话,一个声音,或者一个不经意的细节,他就能把你成朋友。但若是你觉得这种人会有很多朋友,那就大错特错。这一种人有时候终其一生也未必能遇到一个朋友。
花满楼是幸运的,他的确是这种人,但他的朋友虽不多,但也有三五个,而现在又多了一个。
花满楼姓花,请李志常喝的是花雕酒,花雕酒有三年陈、五年陈、八年陈、十年陈,甚至几十年陈等,以陈为贵。而花满楼请李志常喝的是字号最老的浙江绍兴天水楼二十年陈的花雕酒。这酒乃是选用上好糯米,辅以江浙明净澄澈的湖水,加上天水楼的秘制而成,每年天一楼不过制成三坛,这坛二十年陈的花雕,如今天下独此一坛,就算是皇帝想喝都没有。
李志常面前这杯花雕酒酒色已经橙黄清亮,逸散的酒香馥郁芬芳,他喝了一口,酒味甘香醇厚。当然他喝的这一杯酒,即使同等重黄金也比上这杯花雕酒。若是遇到那好酒之人,哪会舍得喝,只会把这一坛酒恭恭敬敬供起来,每日参拜。若是馋了,也最多闻上一闻。
李志常喝了酒后,轻轻吟道: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其贲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李志常吟出的诗词乃是出自诗经国风周南篇一桃夭,乃是纪念“花之早夭”。
然后又轻声叹道:“花雕花凋,花之早夭,你既然这么热爱鲜花。当然应该知道,越是开得艳的花,谢的越早。就像这生命一样,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