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经理和她前夫相亲,结果他前夫看上她堂妹了,虽然最后因为家产原因,娶了徐经理,但是还是在给她留下一个孩子之后,选择了私奔。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知道,小酒馆的生意害人,不愿意经营,眼不见心不烦呢,没想到他居然就是个恋爱脑,连自己家里的生意到底是怎么做的都不知道。现在他只能收下自己的亲闺女,但是未来日子怎么样,谁也不好说。
贾东旭不是死在厂里的,所以厂里责任非常小,最后给出的处理结果,也挺好,由秦淮茹进厂,接班,为了不给地方添麻烦,厂里也不管三年学徒工的工资问题了,他们家一共是五个人,为了超过贫困家庭补助标准,直接给她开到了二十五块钱。而且,厂里出面,把她娘仨的户口全都落到城里来了,最后厂里和工会给了两百块钱的丧葬费,和两百块钱的慰问金,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毕竟不是厂里的责任,厂里也不会往自己身上揽,这个时候没有那么多成文法,在行政上是真的会出现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的情况的,而且还是比较常见的。所以哪怕是厂里要当好人,也得经过上级审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也不会给自己添麻烦。
更多的赔偿,还要看来自小酒馆的赔偿,但是犯罪的是徐经理两口子,国家不可能出钱给他们补窟窿,所以,最后小酒馆进行完全部的资产盘点,就是赔偿总额。两口子虽然存款不少,但是由于受害者太多了,小酒馆喝死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要不那些老客怎么会那么清楚,而且这些老客也在赔偿之列,所以要赔偿的人太多了。最后还是区里拿出了一大笔钱,进行了兜底,就这样贾家最后也只拿到了一百多的补偿,也就说,贾东旭一条命只卖了一百多块钱。这一下贾张氏可就真疯了。
大院里,之前也有在厂里上班的人,因为意外没了,厂里给了九百块钱的补偿,两百的丧葬,三百块钱的慰问,还有两百块钱的捐款。整整一千六,就这,他妻子进厂接班之后,学徒工期间,直接领她亡夫的工资,等她到了可以评级的时候,不受工龄限制。而且她两个孩子,在十八岁之前,每个人有两块钱的生活费,他爸妈,在五十岁之后,每个人也有两块钱的生活费。最后,她家的孩子,不用参加小升初考试,可以直升,而且不要学费。
有这个做对比,贾张氏不疯才怪,可惜人家是因公牺牲的,厂里自然得有说法,贾东旭可不是,他的死和厂里没啥关系,厂里自然不会多管,这里面没有任何可比性。但是心里不平衡的贾张氏,决定第二天,就去厂里闹,一定要厂里给他同样的待遇,人家一个儿子值一千六,她的儿子没道理只值一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