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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明宗李嗣源(十三)(2/2)
癸未日,李嗣源皇帝再次下诏,对之前因贪污腐败而被贬的辰州刺史豆卢革、溆州刺史韦说进行了进一步的处罚。他将豆卢革贬为费州司户参军,将韦说贬为夷州司户参军,均为员外置同正员,并命令立即用驿马遣送他们离开。这一决定体现了朝廷对贪污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彰显了李嗣源皇帝维护朝廷纪律与法度的决心。
甲申日,李嗣源皇帝又下诏对豆卢革、韦说等人的罪行进行了更为详细的阐述。他指出,豆卢革、韦说等人自从担任台辅之职以来,历经多年,却辜负了先皇的倚重和恩注。他们失去了治理大国的燮调之理,只顾放纵贪饕之意。在任命官员时接受贿赂,结党营私,甚至在皇帝面前也常常失去敬意,妄自尊大于人上。他们的行为引起了道路上的议论纷纷,谏臣的条陈奏疏也很多。
李嗣源皇帝痛心地表示,按照法律,豆卢革、韦说等人应当受到极刑,以平息众怒。然而,考虑到他登基之初以宽容为务,特别顾虑到他们可能陷入绝境,因此决定施展解网之仁,曲意表示优恩,宽恕他们的后命。他将豆卢革贬为陵州长流百姓,将韦说贬为合州长流百姓,并委托当地长官长期知晓他们的所在。
同时,李嗣源皇帝还对豆卢革、韦说的子女表示了特恩。他指出,豆卢升、韦涛分别是豆卢革、韦说的儿子,他们因权势而迅速位列朝班,没有可称的才业,却长久地窃取宠荣。之前已经对他们进行了贬谪,以堵塞尤其严重的违法行为。现在,考虑到继承之初以含容为务,既然已经宽恕了豆卢革、韦说的后命,那么对他们的子女也应当表示特恩,一并停止他们的现任职务。
这一决定体现了李嗣源皇帝的宽宏大量与仁爱之心。他不仅没有将豆卢革、韦说的罪行株连到他们的子女身上,反而对他们表示了特恩与宽恕。这一举动不仅赢得了朝臣们的敬仰与尊重,也彰显了后唐朝廷的宽容与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