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边的盛夜西也开始对孟清起了兴趣。
明明是个必输之局,为什么对方最后能逃脱呢!
难道这个孟清真有什么过人之处?
好感是产生感情的先决条件,而兴趣也是。
盛夜西索性又把和孟清公司的合作项目拿了回来,亲自出面对接这些事情。
相处时间长了,他越发觉得对方和木清秋完全不一样。
比起惯会装样子的千金大小姐,这个贫民女孩要更可爱一些。
“孟小姐,这次的合作项目,你做得很好,晚上一起聚个餐吧!”盛夜西在今天会议结束以后提议,当然为了怕孟清不去,他还邀请了项目的其他人。
害怕孟清不去饭局?不会的,现在一切以存钱为目的的孟清,是不会错过一顿商务用餐的。
而且,公司负责人也想在和盛夜西长期合作,所以甲方爸爸的邀请,自然是不会拒绝的的。
因此这一桌十几个人便到了上次那家会所附近的饭店。
看着这些熟悉的装饰,孟清心情有些不好地皱起了眉头。
大约是看出了对方的不快,盛夜西解释道:“这家饭店和边上的会所是同一个老板,所以装修风格差不多。”
“怪不得呢!”这些人当中开始打圆场,“其实金属夜店风的饭店,也没什么不好,第一次见还挺新奇的。”
说到隔壁的会所,便有人开始说起徐、刘、陈三个人事情,只是说得比较隐秘,都是用代称来称呼那些人的,所以其中有些人倒也加入了进来。
盛夜西的助理多多少少是知道自己老板和那家都有些关系的,所以轻咳了一声道:“虽然聊八卦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我们是不是先吃点东西再谈其他。”
在场的人,这才想起盛家也属于豪门,所以大概率是认识男男三人组的。
随即都停下了交谈,表情更是有些讪讪的。
至于另外一个当事人,则是全程没有参与这个话题,反倒是趁着别人“聊天”的时候,加快了干饭的速度。
不管别人的用餐情况,但是后半段吃到好东西的孟清,心情慢慢好了起来。
用餐结束,在门口等车的时候,她脸上的笑容愈发醉人了起来。